各有關單位:
根據魯光(經濟)獎學金秘書處的要求,以及《魯光(經濟)獎學金實施細則》(見附件一)的有關規定,現就推薦申請“魯光(經濟)獎學金”候選人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人員范圍
除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管理科學與工程、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法學類所有專業外,其余所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學術學位在讀研究生。
二、參評條件
參評研究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尊敬師長,關心集體,團結同學,品行端正。
(二)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良。所修課程成績平均良好以上,其中專業學位課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必選課成績單科不低于70分(以上不含補考成績)。
(三)科學研究態度嚴謹、勤奮,特別鼓勵科研上的獨立思考和創新精神。學習期間必須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著書立說,或有論文發表在國家級、省級的學術刊物上,或論文雖未發表,但科研成果被有關部門鑒定證明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較高的經濟價值。
凡符合上述條件(一),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也可申請魯光(經濟)獎學金。
1、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特別突出者(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總分在400分以上,單科成績在80分(滿分100分)和120分以上(滿分150分)。
2、在學期間獲省級以上表彰和榮譽稱號。
三、推薦候選人的程序及名額
(一)由研究生本人根據參評條件填寫《魯光(經濟)獎學金申請書》(見附件二),并提供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著作或科研成果鑒定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由研究生所在學院審核并簽署意見,每個學院推薦2名候選人,并由研究生所在學院確定本專業兩位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家評審申請者的申報材料,寫出推薦意見。
(三)各學院務必于11月21日前將申請書(一式兩份)、申報一覽表(見附件三)、專家推薦書、相關證明材料(初選時上交復印件)報研究生部。電子版發送至yjsb@sdfi.edu.cn。咨詢電話:82911146 王老師
材料報送地點:舜耕校區辦公樓809室 王老師 燕山校區辦公樓436室 郝老師
(四)研究生部將學院推薦的初選人材料匯總,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以確定代表我校申請魯光(經濟)獎學金的候選人,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候選人名單。
附件1:魯光獎學金實施細則.doc
附件2:魯光獎學金申請書.doc
附件3:魯光獎學金申報一覽表.doc研究生部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