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清大學路轄區(qū)連續(xù)發(fā)生兩起采取故意搭訕方式進行詐騙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大學城周圍以獨行大學生為目標,以外出做生意、錢包丟失的借口,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以各種理由騙取受害學生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現(xiàn)金等貴重物品,一旦得逞即駕駛汽車逃竄。
【案件一】 5月10日16時30分左右,山東某學院學生劉X(女,19歲)在學校西門遇到一名駕駛銀灰色轎車的男子(年齡25歲左右,短發(fā),普通話,上身穿暗紅色短袖),該男子稱要去青島簽合同,路上被盜竊,想尋求幫助,并向劉X借錢給車輛加油,借用手機和筆記本電腦。劉X回學校將筆記本電腦拿出后給該男子,并將400元現(xiàn)金和一部HTC手機還有一個oppo牌的MP5給該男子,該男子說要用劉X的筆記本電腦傳資料,以怕泄露商業(yè)機密為由讓其下車,劉X下車后該男子駕車駛離。劉X知道被詐騙后報警,涉案總價值5600余元人民幣。
【案件二】 5月10日16時20分左右,山東某學院學院學生閆XX在其學院東門附近遇到兩名駕駛黑色轎車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年齡三十歲左右,頭發(fā)是燙發(fā),染有黃色,皮膚較白,鼻子上有疙瘩,身高1.83米左右普通話)稱自己是從北京到上海的,在高速服務區(qū)吃飯時被盜,讓閆XX幫忙給他們車輛加油,并要借閆XX的手機和筆記本用,說給其公司聯(lián)系。閆XX在其車上與兩名男子交談,該男子以給閆XX安排工作為由取得信任,閆XX回到學院宿舍將其筆記本電腦、諾基亞E63型手機和300元現(xiàn)金交給該男子。該男子又讓其到自動取款機打印一張取款憑條,閆XX和該男子到銀行打印取款憑條,閆XX下車后該男子駕車駛離。閆XX知道自己被詐騙后報警,涉案總價值4800余元人民幣。
此類案件受害人損失較大,社會影響非常惡劣,且呈現(xiàn)出連續(xù)作案、流竄作案的特點。希望有關(guān)部門和各二級學院教育學生,要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一定要避免此類案件在我校發(fā)生。
保衛(wèi)處
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