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16號文件和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學研究,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擬于今年8月份評選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優秀成果。根據通知精神,現將推薦參選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優秀成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1、本次參評成果的時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個人和集體的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包括專著、論文、調查報告、教科書和工具書等)均可申報參加評選。
3、參評成果一般應是在經新聞出版機構批準的公開或內部報刊發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論文、論著。雖未公開發表,但確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對實際工作有重要指導作用的調查報告、方案、建議等,亦可申報參評。
4、確認成果時限以發表或出版時間為準,非正式出版物的時限以有關部門的采納意見、轉發文件或成果鑒定的時間為準。所有成果不以寫作時間及“前言”、“后記”中的說明或其他證明為據。著作類出版時限以第一版時間為準。
5、一個作者(排序相同的集體作者、課題組等)只限申報一項成果。與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本人可另申報一項成果。
6、兩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個人申報,應以合作者(共同主編)具名申報。
7、有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叢書,不作為整個系列參評,對其中相對獨立的分冊可申報參評;多卷本的科研成果,等全卷出齊后方可參評;列為國家、省部級的重點科研項目,其階段性成果不參評;通俗讀物、論文集、譯著、工具書不作為專著參評。
二、評選標準
1、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政治觀點和理論觀點鮮明、正確。
2、密切聯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實際和師生思想實際,有較高的理論價值和較強的現實指導意義。
3、在繼承前人或借鑒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礎上有創新,有獨特見解,有較高的學術水平。
4、內容豐富,文風樸實,文字簡潔流暢,說理透徹,結構嚴謹。
5、申報人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表現好,工作成績較突出。
三、參評程序和要求
由于我校最多只能申報7項成果,望各部門、各單位最多推薦3項成果,并將初審后的參評成果及申報表(各一份)于2012年6月5日前,報送黨委宣傳部辦公室(燕山校區辦公樓423房間,聯系人張艷霞,聯系電話81669152)。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黨委宣傳部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參評成果進行評選,擇優推薦參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優秀成果。最終推薦參評的成果一經申報,概不退還。
附件: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優秀成果申報表.doc
黨委宣傳部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