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山東財經大學“格力教學獎”管理辦法》(政教[2012]24號)精神,為了使第一屆“格力教學獎”評選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格力教學獎”具體評選范圍、條件按照《山東財經大學“格力教學獎”管理辦法》的文件精神執行。
二、評選程序
山東財經大學“格力教學獎”的評選按照“學院(部)推薦、學校評審”的程序,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各學院(部)根據教師報名情況,審核后按照分配名額,組織參評教師通過公開課進行初選。要求每位參評教師講課時間為一節課(45分鐘),各學院(部)組織全體教師參加公開課的聽課活動。
教務處根據各學院(部)公開課安排計劃,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觀摩。
第二階段,教務處根據各學院(部)初選人員名單,組織專家通過聽課、審閱資料,根據評分標準進行打分,最終確定獲獎人選和獲獎名次。
三、時間要求
1. 各學院(部)于6月11日---30日,組織本學院(部)教師觀摩聽課,并于6月11日將報名參選的教師名單、上課時間、地點報教務處教務科。
2. 教務處將于10月份組織評選并確定“格力教學獎”最終獲獎名單。
附件1:附件1:山東財經大學“格力教學獎”名額分配表.doc
附件2:附件2:山東財經大學“格力教學獎”申報表.doc
附件3:附件3:山東財經大學“格力教學獎”評分表.doc
附件4:附件4:山東財經大學“格力教學獎”評選暫行管理辦法.doc教務處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