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十二五”發展規劃,根據學校領導要求和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在今年暑期學習培訓班上討論的意見與建議,現就規劃修訂工作通知如下:
學科建設規劃,負責單位:研究生部、重點學科建設辦公室。
師資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單位: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
校園建設規劃,負責單位:基建處、宣傳部、網絡信息中心。
發展規劃處負責落實學校總體規劃修訂工作,統一協調各級規劃的文本和有關數據。
各專項規劃負責單位,要把學校總體規劃提出的指標任務細化落實到各專項規劃中,與總規劃相協調;要把各專項規劃中提出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的主要指標分解落實到相關學院和學科,主動協調指導各學院規劃的修訂,保證各規劃之間的對應與銜接。
各學院(部)規劃,要進一步加強與總規劃和專項規劃的協調對應,科學確定目標定位,明確發展思路,細化指標任務,強化保障措施;同時,要突出重點,文字簡要。
各規劃負責單位要高度重視規劃修訂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審查把關,保證規劃的質量和水平。
請各規劃修訂工作負責單位于2012年10月19日前完成最終討論稿,提交學校審議。
聯系電話:82911386(辦)、13173025876(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