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7月1日開始,本學期進入期末考試階段。為切實加強考試管理,進一步端正考風,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質量,維護考試公平,加強學風建設,創造良好的學習、考試氛圍,根據《山東財經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政學(2012)1號】、《山東財經大學三優班級評選實施細則》【政學(2012)7號】、《山東財經大學考試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辦法》【政教(2012)20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堅持以生為本,加強考前教育,端正考試態度。為避免部分學生存在僥幸心理,對作弊的后果沒有充分認識,導致不可挽回的嚴重后果,各學院要以對學生、對學校高度負責的態度,組織本學院學生認真學習《山東財經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山東財經大學三優班級評選實施細則》、《山東財經大學考試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辦法》三個文件,通過各種有效途徑,進行考前宣傳及誠信教育,使每一個學生對考試紀律、考試作弊后果有充分的了解和認識,切實端正考試態度。
二、爭創三優班級,塑造優良校風、學風。三優班級是我校加強校風、學風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我校加強學生管理、提高學生素質、實現培養目標的重要途徑。各學院要積極營造“認真復習、全力備考、嚴守考紀、誠信考試”的校園氛圍,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在考試中不違紀、不作弊,做到“紀律優秀”、“誠信優秀”;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期末考試中,以優異的考試成績回報老師的教誨和父母的期盼,做到“成績優秀”,涌現出更多的“三優班級”,為新財大優良校風、學風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
三、強化責任意識,規范監考流程,加強監考力度。各學院務必要求教師認真執行監考守則和考場紀律,提高監考教師對監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監考教師在監考工作中的責任心。要進一步規范監考流程,做好考前清場、按序安排考位、強調考場紀律等工作,監考時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對考試中發現的違紀或作弊行為認真做好記錄。要從源頭上切斷學生違紀的途徑,打消學生違紀的念頭,維護考試的嚴肅性、公平性。
學生工作處 教務處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