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開始受理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旨在鼓勵和扶持在基礎研究領域潛心治學、銳意進取的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資助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優秀學術研究成果。
二、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匯編和具有一定學術意義的工具書等。
三、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范圍為國家社科基金目前設立的全部26個學科。從2012年開始,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涉密成果除外)三個單列學科納入受理申報范圍,由各單列學科規劃辦分別受理。
四、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申報成果須由三名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我辦指定的出版社書面推薦;同一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成果。
五、下列情況不得申報:(1)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2)應用性研究成果;(3)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4)譯著;(5)成果完成不足80%;(6)博士論文(博士后研究報告)通過后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后研究報告申報后期資助項目的,必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7)存在知識產權爭議;(8)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9)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10)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后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或國家出版基金項目的成果;(11)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12)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13)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的成果。
六、以少數民族文字成果申報者,須同時附規范漢字稿。
七、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常年受理申報,即時通訊評審,計劃6月、11月各集中會議評審一次。4月10日前申報的,將在6月進行會議評審;之后至9月10日之前申報的,將在11月進行會議評審,逾期報來的轉入下次評審。
八、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項目結項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版申報或立項成果,對違規者將中止申請或撤項,并通報批評。
九、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經費資助強度與當年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致相當,一般在15萬元左右。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金額。
十、具體申報程序為:
1.填寫申請書。申請人請依據《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和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通知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參考《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根據不同的推薦申報方式下載相應的《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用計算機填寫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2.準備申報材料。包括:(1)申請書3份;(2)《成果介紹》活頁一式7份;(3)申報成果,由三名同行專家推薦申報的報送5套書稿(申報書稿字數在 80萬字以上的,報送2套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內的成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書目);由出版社推薦申報的報送3套書稿。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并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4)電子光盤,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3.申請人將所需全套申報材料報送學校社科處。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和省社科規劃管理機構簽署意見后,寄送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附件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doc
附件2: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doc
附件3: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同行專家推薦).doc
附件4: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出版社推薦).doc 社科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