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保證新學期教學工作正常穩定運行,根據教學工作安排,自2月20日開始對全校四個校區的期初教學工作進行為期一周的教學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1.教師(含外聘、外籍教師)到課、上課情況。重點檢查教師是否嚴格按教學計劃、教學日歷、課程表組織教學;是否按時上、下課,有無隨意調(代)停課。
2.學生出勤、上課、學習情況。主要檢查學生是否按時到課,有無早退及曠課情況,以及課堂紀律、課堂氣氛、課堂秩序等情況。
3.各教學場所(教室、實驗室、計算機房、語音室、訓練場所等)設備運行、使用情況以及環境衛生等狀況。
4.教學課表運行、執行情況。
5.師生教材的到位、領取和發放情況。
6.教學、行政管理和保障服務環節運行及配套服務情況。
二、檢查時間
本次教學檢查時間為2月20日至26日,為期一周。
三、檢查形式、組織及要求
本次檢查實行教學單位自查和學校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各教學單位自查為主,教務處負責組織進行實地檢查和隨機抽查,抽查的重點是各教學單位教學檢查工作開展和執行情況。
(一)自查
1.各教學單位要認真組織、部署,并制定具體檢查方案。要向師生傳達教學檢查方案及內容,堅持每日巡視、檢查。任課教師應認真核對上課時間、地點,特別是承擔單雙周教學任務教師,2月20日---2月26日按雙周課表上課。
2.各教學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教學準備、教學運行、教學資源保障情況認真進行自查,通過巡視檢查全面了解教學準備情況和教學運行狀態。
3.各教學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反饋給有關單位及個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對發現的重大問題應于當日上報教務處和相關部門,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提出建議方案,送交有關部門。
4.各教學單位要在自查的基礎上,依據檢查內容進行認真總結,總結材料經教學單位負責人簽審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和電子文檔于3月2日(星期五)前報教務處質量監督與評估科(燕山校區辦公樓517室,舜耕校區辦公樓309室)。
(二)學校檢查
1.教學督導委員會、教務處等相關部門組成教學檢查組,到各校區教學場所進行實地檢查和隨機抽查。
2.教務處結合各教學單位自查和學校檢查情況,匯總檢查結果并在全校范圍通報。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嚴重違反學校教學規定引起教學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山東財經大學(籌)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暫行辦法》(政教[2012]4號)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教 務 處
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