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現將2012年度訪學學生選拔、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及名額
從我校11級的相關本科專業中選派在校本科生,本次選派采用‘公派+自費’的方式。其中,
赴天津財經大學 6個專業 28名學生
赴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1個專業 10名學生
具體專業及公派和自費名額分配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2年度國內訪學專業名額分配表》(附件1)。
二、選拔原則及標準
學生的選拔、推薦工作應遵循“自愿報名,擇優選拔”的原則,突出學習重點,綜合考慮整體素質。具體選拔、推薦標準參照如下:
1.品學兼優,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熱愛所學專業,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
2.曾獲得過學校一等獎學金(包括學習獎和素質拓展獎),同等條件下學習成績優秀者優先。若根據以上標準選拔不出足夠的名額,則可以將標準順延放寬至二等獎學金,仍為同等條件下學習成績優秀者優先,申請自費訪學的學生可適當放寬條件。
3.具備一定的家庭經濟基礎,能按時繳納我校學費及其他費用。
三、填報材料
1.申請學生須填寫《山東財經大學2012年度赴 訪學申請表》(簡稱《訪學申請表》)(附件2),一式兩份;并提交相關獲獎證明復印件,交至所在學院。
2.各相關學院將確定推薦學生《訪學申請表》中的個人信息匯總填寫《山東財經大學2012年度赴 訪學學生個人信息統計表》(簡稱《個人信息統計表)(附件3),連同學生《訪學申請表》,一并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注:《個人信息統計表》只需提交電子版,發送至xjk5809@163.com)。
3.各相關學院應指定專人(一般為負責學生工作的人員)負責訪學工作,并填寫《各學院訪學負責人聯系方式統計表》(附件4),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注:電子版即可,發送至xjk5809@163.com)。
四、訪學費用
1.訪學學生需按規定交納訪學學費。訪學學費在訪學離校前先交納到學校,再由學校根據訪學協議統一向訪學學校支付。
2.訪學學費包括訪學學校按收費標準收取的學費和訪學學校的國撥經費兩部分。公派學生只需按本校的收費標準交納學費,不足部分由學校支付;自費訪學學生需交納全部訪學學費(附件5)。
3.訪學學生的住宿費、教材費等按訪學學校的標準在報到后交付給訪學學校。
4.至訪學學校開學時未能將訪學學費交納到我校者,由學校通知訪學學校取消其訪學資格。
五、截止時間
選拔、推薦工作7月10日前結束,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學校不再負責訪學學生的接送。
其他未盡事宜可向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咨詢。
附件1:山東財經大學2012年度國內訪學專業名額分配表
附件2:山東財經大學2012年度赴 訪學申請表
附件3:山東財經大學2012年度赴 訪學學生個人信息統計表》
附件4:各學院訪學負責人聯系方式統計表
附件5:天津財經大學訪學學生費用清單
教務處
2012年7月2日
附件1:訪學專業名額.doc
附件2:訪學申請表.doc
附件3:山東財經大學2012年度訪學生個人信息統計表.xls
附件4:各院部訪學負責人聯系方式統計表.xls
附件5:自費清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