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函〔2012〕4號)(附件1)的規劃安排,現將我校2012年度省級教學名師推薦申報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 候選人應為我校長期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原則上須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統計時間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學經歷,受聘教授職務;2009-2011年,面向本校本科學生實際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
2.其他條件參照《關于組織開展第六屆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函(2011)3號,附件2)和《山東省教學名師評選指標體系(本科部分)》(附件3)。
二、評選范圍
1. 校級教學名師、教學能手獎獲得者或“山東移動教學獎”獲得者;省部級以上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項目主持人、教學成果獎主要完成人、精品課程、雙語教學示范課程主持人、品牌特色專業負責人、教學團隊帶頭人、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負責人之一者。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且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成果和科研成果突出者優先考慮。
2. 已獲得前六屆國家教學名師獎或省級教學名師獎的教師不再參加評選。已退休的參評教師須為學校返聘教師,并由學校人事處出具返聘證明。
三、申報程序、限額與評審方式
1.符合基本條件和申報范圍的教師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2.各學院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價,擇優推薦1名候選人上報學校,如果條件確實優秀的教師可不受名額限制參加自由申報。
3.學校將依照《山東省教學名師評選指標體系(本科部分)》(附件3)要求對候選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根據教育廳申報限額要求進行公開公正評審,從中遴選出2名教學名師,經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參加省級教學名師的評選。
四、材料報送與時間要求
1. 《第七屆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候選人匯總表》(附件4),要求一式1份。
2. 《第七屆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候選人推薦表》(附件5),要求一式5份。推薦表內容要經申報人所在學院審核,并在第四部分“推薦意見”欄中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填寫意見、簽字和蓋章。
3.申請人須同時提供填寫內容的支撐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
4.申請人須準備45分鐘的講課內容,在學校推薦評審結束后,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為遴選出的省級教學名師推薦候選人錄制講課錄像。
5.請申請人于2012年4月6日前將以上需提交的材料報教務處教研科(燕山校區辦公樓530房間),電子版發送至jiaoyan5869@163.com,郵件名稱請注明“××學院推薦***申報2012年度省級教學名師”字樣,過期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88525869(內線:65869)。
組織開展教學名師的推薦評選工作是激發我校教師從事一線教學、提高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堅持標準,認真做好推薦評選工作。
附件1:關于做好2012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關于組織開展第六屆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第六屆山東省教學名師評選指標體系(本科部分)doc.doc
附件4:第七屆山東省教學名師候選人匯總表doc.doc
附件5:第七屆山東省教學名師候選人推薦表doc.doc教 務 處
2012年3月15日